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 偶像明星
繼...前陣子帥死人不償命的香港警察宣導後,這次拍的廣告扮演神探。
以下圖片轉自微博: (不註明來源,跟著圖片右下網址即可連結到原始網頁)
尊樺。往事前塵
尊樺已滅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16 )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 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